华厦眼科(3012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华厦眼科华厦眼科(SZ:301267)2025-08-24 15:4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6] 股东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后未在5日内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8]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与内容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相关资料,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5]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8]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通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6] 股东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8] 违规股份表决权 - 投资者违规买入股份36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无表决权[32]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33]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4]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6] 公告披露 - 公告或通知篇幅长可在指定报刊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37] - 股东会补充通知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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