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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3015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斯菱股份斯菱股份(SZ:301550)2025-08-24 15:45

重大信息定义 -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多方面[6] 报告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17]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1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需报告[2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22] - 诉讼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都须报告[22]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要报告[22] - 控股股东等减持触及或跨越公司股份总数1%及其整数倍需书面报告[23] - 重大交易未达标准但可能影响公司和股价也应报告[23] 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24] 报告流程 - 下属部门和子公司应第一时间向责任人书面报告重大事项[27] - 责任人须第一时间将报告及资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27]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的,应报告原因等并每三十日汇报进展[29] 其他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30] 信息管理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1]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早于指定媒体[31] 责任追究 - 瞒报等导致问题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4] 大股东定义 - 本制度所称“大股东”指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