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获批发行2750万股,9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1.595亿元[9] - 已发行股份数为1.595亿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东与股份转让 - 发起人姜岭认购1462万股,占比85%;姜楠认购258万股,占比15%[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份收购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事项请求诉讼[33]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94]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0][142] - 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2]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36]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6]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65] - 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75]
斯菱股份(301550)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