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菱股份(3015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履职规定 - 成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视为不能履职[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7] - 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0] - 依据需要不定期召开[16]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规则执行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