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菱股份(3015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任期与解聘 - 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9] 履职协助与空缺处理 - 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9]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辞职与义务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未完成相关工作报告暂不生效[10] - 应遵守规定,负诚信和勤勉义务,离任前审查并移交[12] 细则生效与权限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