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68822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作出审慎判断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特此说明。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南宁泰克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 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于本说明公告前,交易对方已履行完毕对标的资产的实缴出资义务,交 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