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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600939)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重庆建工重庆建工(SH:600939)2025-08-24 16:0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10] 股东会召集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提案与候选人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18]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8]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会议相关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需出示相关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也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等[23] - 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网络形式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身份验证的投资者有合法表决权[27]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9]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普通情况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时,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1] - 董事会的工作报告、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9]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50] 董事会决策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或授权决策[53][5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5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4] 规则相关 - 上市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62]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62] - 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62]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62]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6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