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格林美格林美(SZ:002340)2025-08-24 16:30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6位董事全部参加[1] - 多项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3][5][30][32] 发行H股相关 - 发行H股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7] - 拟发行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发行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8] - 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设“回拨”机制[7][9] - 发行对象包括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9] - 发行H股募集资金用于产能建设等[12] - 发行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13] 授权事项 - 授权董事会确定发行规模、价格、时间等具体事项[14] - 授权董事会起草、修改、签署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和协议[15] - 授权董事会处理发行上市有关事项,期限为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取得批准或备案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发行上市手续办理完毕[16][26] 公司治理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后草案待股东会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31][32] -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部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H股上市日生效[33][34] - 增选陈颖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后董事人数变为7人,独立董事人数变为3人[35][37] - 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发行后执行董事4人,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35][37] - 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成员为汤胜先生、潘峰先生、陈颖琪女士[35][38] 其他事项 - 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41] - 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编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41] - 选聘联席公司秘书为潘骅先生、吴东澄先生,委任公司授权代表为许开华先生、潘骅先生[43] - 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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