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11 日经原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 作出决议,以原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 起设立方式将原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依法 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