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在扩大经营规模、 实施新产品战略,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法 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但不包括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的行为。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 包括证券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及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三)控股、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