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宏洋集团(00081) - 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披露
根據上市規則第 13.18 條作出披露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 此公告乃中國海外宏洋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18條而作出。 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本公司與多家銀行(「貸款人」)訂立一份金額 最高為等值人民幣3,000,000,000元之港幣及人民幣定期信貸(連同增額信貸) (「信貸」)的貸款協議(「貸款協議」)。信貸期限自信貸的首次提取日起 計,為期36個月。 主席兼執行董事 庄勇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成員包括八名董事,分別為三名執行董事庄勇先生、楊林先生及周漢成 先生;兩名非執行董事翁國基先生及劉萍女士;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鍾瑞明博士、林健鋒 先生及范駿華先生。 於本公告日期,中海發展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9.63%。 只要上述履約責任繼續存在,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