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登股份(069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董事,单数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根据公司情况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构成及人数建议[7] - 审查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及总裁提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料[11]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召开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13]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通过[15] 其他 - 提名委员会主席须出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不能出席须安排他人出席并准备回答股东提问[18] - 工作细则2024年6月29日发布,自公司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日起生效,原细则废止[21][23] - 工作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