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海昌新材海昌新材(SZ:300885)2025-08-25 16:01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3]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3] 组织架构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内部控制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5] - 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且应保持独立性[5]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多项职责[7] - 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检查监督等多项职责[9] 报告与核查 - 董事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7] - 公司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出具意见[3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出具报告[30] - 如被指出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并披露相关报告及意见[30]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绩效[32] - 对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33] -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等相关人员给予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34]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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