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子公司)的债务向债权 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扬 州海昌新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