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8] - 股东、董事、独立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0][11]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1]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董事委托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18] 决议通过 - 提案需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担保事项另有要求[2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要求[25]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5]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25]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董事需签字[3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1]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由董事会秘书保存[33][34] - 决议公告按规定办理,披露前需保密[34] - “以上”“以下”含本数,“不足”不含本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