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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00225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海陆重工海陆重工(SZ:002255)2025-08-25 16:15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苏州海陆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