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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海陆重工海陆重工(SZ:002255)2025-08-25 16:1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3]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11]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两日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不受此限[1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6]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3] 委托出席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12]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7] 关联关系董事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8] 异议披露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8]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涉及重大事项按规定披露[1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应做会议记录,董事需签名[21] - 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地点、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2] 决议实施 -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和问题[24] 规则说明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遇法规修订应及时修订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