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等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 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