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 的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职权及义务 第二条 总经理的任免 1、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以连聘连任。 3、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1)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二次以上通报批评; (4)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5)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6)本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