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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林海股份林海股份(SH:600099)2025-08-25 16:4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行为,提高 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