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600119) - 长江投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