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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600071) -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SH:600071)2025-08-25 17:01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凤凰光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治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