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600071) -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机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制 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八)在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