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3003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建议撤换[4] 人员离职程序 - 离职生效后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25%[9] 解任与赔偿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5]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