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30030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