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300302)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 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 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