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6038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海程 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 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