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60383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一条 为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分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应当符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