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韦宣集团(099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9日经董事会会议决议成立[2][4] 成员构成 - 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5][7] -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6][7] 秘书及会议 - 公司秘书为委员会秘书,缺席时成员可互选或委任他人担任该次会议秘书[6][7] - 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8][13] - 委员会成员不能委任代表[9][14] 成员任免 - 经董事会及委员会分别决议可委任、更替或罢免成员,成员不再是董事时任命自动撤销[11][15] 委员会权限 - 可向公司及附属公司雇员、专业顾问索取资料、要求报告、出席会议等[16] 职责内容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等并提出建议[20][21] - 需物色合适董事人选、评估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提呈多项建议[23][24] - 审核现任或拟委任董事与集团的拟定服务合同并提建议[26] - 确保非执行董事获正式委任函件并明确要求[27] - 与离职董事面谈了解离职原因[27] - 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目标进度[27] 其他 - 委员会主席或代表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问题[29] - 公司章程适用部分规范委员会会议程序[30]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及废除委员会职权范围和决议[34] - 委员会应在公司和联交所网站公开职权范围[35] - 职权范围首次采纳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37] - 职权范围首次更新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