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2][14]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需包含转股价格调整等内容[13]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20][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3]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8] - 重大事件传递审核及披露有明确流程[30] - 信息公开披露前需获董事长授权[30] 信息披露责任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31]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40] - 公司办理直通披露业务需按规定编制文件和履行流程[42][43] - 公司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47] - 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49] - 信息披露违规后公司应检查制度、处分责任人并5个工作日内备案[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