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总 裁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