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 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 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 有 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 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 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职责和审批权限 第五条 本制度规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具体包括: 1、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