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 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 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 当聘请证券律师、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三条 公司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