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立霸股份立霸股份(SH:603519)2025-08-25 17:3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等情况[8]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重大信息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等[3]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规定网站和媒体发布[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需披露[1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4]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编制、送达审阅、审核、审议和披露等程序[18] - 临时报告披露需报告、审议、编写初稿、审核和披露[18] 管理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0]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对外公布事宜[20] - 公司董事等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 报告义务 - 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21]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核对资料、拟制内容、审核、交易所登记等流程[22] - 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并在两日内递交书面文件[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涉及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26] 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保密与监督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与各层次责任人签署责任书[30] - 公司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预定信息[32]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部对其进行监督[34]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36]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36] 责任人制度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37]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25]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子公司总经理为子公司信息报告责任人[38]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38] - 重大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由其组织信息披露[38] 豁免与暂缓 - 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况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需满足相关条件[39] 监管应对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全体董事和高管[40] - 董事会秘书接到质询或查询应报告董事长,核实后如实回复[40]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2] - 各部门、子公司信息报告问题致不良后果,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2] - 信息披露违法按《证券法》等法规处罚,公司报告责任追究情况[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