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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立霸股份立霸股份(SH:603519)2025-08-25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327,839元[6] 股权结构与变更 - 2000年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8988.8万元,股份总数8988.8万股,蒋根春持股6827.66万股,占比75.96%[13] - 2003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减至3988.8万元,股份总数3988.8万股,蒋根春持股3029.79万股,占比75.96%[13] - 2003年7月,股份转让后卢凤仙持股3585.13万股,占比89.88%[13] - 2011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股份总数6000万股,卢凤仙持股3585.13万股,占比59.75%[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6,327,839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6,327,839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当公司职工人数达三百人以上时,应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07]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108]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