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60355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