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603551)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和对外担 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奥普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 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