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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6035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奥普科技奥普科技(SH:603551)2025-08-25 17: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第二条 职权 2.1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为进一步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