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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6035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奥普科技奥普科技(SH:603551)2025-08-25 17: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审计制 度和程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奥普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至 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专业人士应 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