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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长城军工长城军工(SH:601606)2025-08-25 17:4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离职 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 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4 第二章 董事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 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