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柏诚股份(601133)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第二次修订)
柏诚股份柏诚股份(SH:601133)2025-08-25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2023年3月16日公司注册,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018,424.00元[8]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2000万股,过建廷、过凤祥、李小妹分别认购1360.00万股、320.00万股、320.00万股[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8,018,424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诉讼[3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或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应承担相应责任[3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45]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8] 会议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决议通过要求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6] 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80]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82]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98] - 董事会审议非关联交易事项需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9] 其他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7] 公司高管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4][137]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53]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7]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78][180]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66][16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5]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