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60321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募投项目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投资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披露信息[10] - 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1] 资金节余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相关程序[12]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净额5%,豁免程序并年报披露[13]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净额1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 每十二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偿债或补流累计不超总额30%[26] - 单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30%,须股东会审议[26] 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6] 资金置换与变更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变更募投项目收购控股股东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4] 监督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8]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9] 其他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9] - 行政部门负责募集资金档案管理工作[30]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损失,责任人员承担赔偿责任[30]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