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6033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稿)》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梦百合家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