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等属于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8] 重大事项管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1][12] 档案报备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时,应在报送信息披露文件的同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13] 人员配合 - 公司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登记要求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应按要求登记,未重大变化可同表登记,否则一事一记[1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确认重大事件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经董事长批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权利[25][26] 交易自查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6] 教育培训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28] 保密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未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或买卖公司证券[37] 承诺事项 - 承诺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使用和知情人范围[40] - 承诺本人及员工对内幕信息保密,不进行内幕交易[40]
赛托生物(3005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