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30058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赛托生物赛托生物(SZ:300583)2025-08-25 18:1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5]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0] 项目重新论证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2]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3]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披露[10] 终止与新投项目 - 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尽快选新投资项目[12] 超募资金使用审议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豁免部分程序,年报披露[22] - 节余募集资金超计划资金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3] 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年度审计审核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年度审计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6] 现场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变更用途公告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资产所有权转移 - 公司发行证券购资产,新增股份上市前办毕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17]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6] 违规报告 - 保荐或独财顾问发现公司未履行协议或募资管理违规风险应报告披露[27] 鉴证报告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具募资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公司付费[27] - 鉴证结论为“保留”等,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措施并披露[27] 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募资管理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向深交所报告[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按最新规定[31]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 - 制度制定主体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 - 制度制定时间为二零二五年八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