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3005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等自行召集,发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9] - 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10]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等有权书面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情形出现提前2个工作日说明[15]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9:00 - 9:30,结束不早于下午3:00[18] 其他规定 - 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24]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23][24]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