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30058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董事会成员中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特定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以上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2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6] 其他规定 - 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8]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8] - 细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0] - 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