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3007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 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英可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指定专门委员会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