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 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 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更正等情况,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 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