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信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以及证券监管部 门要求或本公司主动要求披露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部门及人 员,应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 负责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权的股东等为公司信息报 告义务人(以下简称为"报告人")。报告人负有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 本制度规定的重 ...